11月26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市委书记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冯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的战略决策,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四川“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指明了新时代治蜀兴川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全省乡村振兴大会所作出的安排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彭清华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提供了方法遵循。全市上下务必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的关键之举,是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的战略支撑,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农业资源大市向特色农业强市跨越的根本路径,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战略任务,深入实施“十大行动”,推动农业资源大市向特色农业强市跨越,推动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会议强调,乡村美则城市美,农业强则百业强,农民富则全民富。要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牢牢把握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正确方向,注重处理好“闯”和“稳”、“攻”与“久”、“谋”和“创”以及“两只手”的关系,推动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乡村聚集,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