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等网站上的招聘陷阱:超五千人曾被骗,涉案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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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品牌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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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5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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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毕某勇、杨某映及韩某等人明知中港集团及下属公司实际无安排境外劳务或移民的能力,仍按照钟某要求至杭州市筹备成立公司,用于招揽客户。2013年9月12日,毕某勇以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杨某映及韩某等人在杭州市西湖区注册成立杭州澳海公司。为扩充规模招揽更多客户,澳海公司又根据中港集团的要求在杭州市滨江区、广东省江门市等地设立了多家公司,形成了以杭州澳海公司为中心的跨省、跨地区招揽客户网点。随后,杨某映等人根据中港集团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的简章,再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制作宣传册或者在58同城、赶集网等互联网上发布,招聘出国务工人员。
自2014年11月起,大量到期客户发现未能出国,要求杭州澳海公司退还中介费。杨某映、毕某勇仍按照钟某的指示,要求业务员继续招揽客户,扩大诈骗范围,骗取客户中介费。截至案发,共造成2000余名被害人被骗中介费共计6270万元。
套路五:招聘女公关?原来是卖淫!
在以招聘为名实为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中,受害者的角色比较模糊。一些受害者,在诱人的招聘条件下,误入卖淫组织团伙,被犯罪分子所控制,而被迫卖淫;还有一些受害者,与犯罪分子约定嫖资分成。
据湖北高院裁判的一起案件中,上诉人刘某甲先后雇佣、纠集上诉人张某等二十余人,先后在武汉市江岸区、洪山区多个小区租用住房作为犯罪窝点,通过58同城网、百姓网、我爱兼职网等互联网以“公司”名义发布招聘信息,招募、引诱、控制众多妇女长期从事卖淫活动。
该犯罪集团对外自称“公司”,成员基本固定,且分工明确,管理严格。刘某甲自居“老板”、“公司老总”,出资租房并购置电脑、摄像头等犯罪工具,并制定了卖淫人员的招募方案、卖淫活动的管理和运作流程、对“员工”和卖淫人员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犯罪所得的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照刘某甲的分工和要求,柴某等人以各类“商务会所”、“礼仪公司”、“模特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招聘公关、礼仪小姐、模特、商务伴游等信息,并化名“萌萌”与应聘者在QQ上联系,以高薪引诱,劝说妇女从事卖淫活动;王某等人先后负责接待卖淫妇女,为卖淫妇女讲解卖淫活动的管理和运作流程、收入分配方案,并登记卖淫妇女的真实姓名和亲友电话等信息,作为对卖淫人员的控制手段;柴某等人按照刘某甲提供的“客户”资料,以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联系嫖客,介绍卖淫妇女卖淫;张某等人在窝点内轮流值班,负责调度、分派卖淫妇女到指定地点与嫖客进行性交易,记录卖淫妇女“出台”时间和地点,收取嫖资后记账,并上缴给刘某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