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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三提醒”做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下半篇”文章,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来源: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594天前 | 187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以来,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印发《关于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通知》,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党政同管、同抓、同责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及风险点清单16张,梳理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118条、风险点94个。

市委书记王菲批示指出“及时提醒,抓好落实”,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甄文涛也要求:“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开展,确保相关工作不遗漏、不漏项,对于书记、市长的职责及需要有关会议研究的事项也要及时提醒”。按照市领导要求,市食品安全办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三提醒”制度,频频喊响喊醒,做好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下半篇文章”。

一是建立履职提醒制度。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醒事项的函》,明确市级部门负责提醒书记、市长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一把手”为提醒责任人,定期将市委、市政府领导履职情况通报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办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掌握市领导履职情况,并定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更加有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是市食品安全办认真履行参谋助手作用,对需要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和专题研究的事项,每年度制定《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提早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列入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研究食品安全重要事项不遗漏,不漏项。

三是建立督导提醒制度。2019年12月9日,市委书记王菲亲自督查市委常委履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同时,市食品安全办对市级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及支持部门提醒领导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建立履职清单,实行履职提醒,市委常委委员、市政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完成2019年度“规定动作”。

通过压实“党政同责”,广元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16%,连续12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19年,广元市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苍溪县、昭化区成功创建全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食品协调科  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