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从“柴怼怼”“大嘴博士”等恶意抹黑企业、扰乱市场秩序的账号被关闭,到一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的网红被依法严厉打击,再到罗永浩、贾国龙二人微博账号被禁言,以及新浪微博CEO引用“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表示“以后想论战,应该还是需要通过媒体采访的方式来进行”等等,相信全社会都能从中获得有益启示,共同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评论 筋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