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沭阳县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对毛某、郑某、曹某在内的11名“黑中介”、20名“职业背贷人”分批提起公诉。截至2025年12月25日,已有8名“黑中介”和16名“职业背贷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30万元到2万元不等。其中,因曹某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年7月18日,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以贷款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25年4月,该院向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规范房产抵押评估结果运用,提升对异常行为的筛查识别力度,全过程加强行业指导,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该金融监管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已组织相关银行对异常贷款进行全面清查,规范房产抵押和企业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核实,同时联合市监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