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研究质量发展重要事项,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规划的落实和推进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制定实施计划、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本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多规协同的原则,加强本规划与《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创新机制,制定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配套政策及措施,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得以实现。要优化质量发展奖励机制,完善质量工作奖励政策,鼓励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质量奖项和质量奖励基金。
三、强化工作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深化质量工作。要将落实质量发展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联系本地、本部门质量安全中的实际问题,落实本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夯实质量基础,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
四、强化督促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管理督查机制,增加规划在质量考核中的权重和比值,加大规划实施目标的考核力度。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跟踪分析,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规划的导向性和约束性指导,确保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