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消费安全 监管永不止步
除此之外,《通知》还将切实加强引证广告监管。重点排查引证广告是否依法表明引证内容出处,对于不表明或者以难以被消费者清晰识别的文字或者语音表明引证内容出处的,依法予以查处。
并强化对广告主自证内容和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
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平台责任,加大平台内广告合规力度,切实防范利用平台规则要求平台内经营主体发布“误导性大小字”广告,及时处置平台内误导性广告信息。
最后,《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对于通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等形式制作发布广告,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要落实服务型执法相关要求,妥善运用梯度监管策略,在个案中合理区分广告创意与“文字游戏”的界限,避免“一刀切”式执法。
要把强化广告监管与广告合规助企行动结合起来,加强对经营主体特别是广告主的普法宣传,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主体主动摒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共同促进我国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早在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了应进一步规范广告中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现象,并对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要求、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细化,为整治此类营销乱象提供了明确的监管方向。
广告导向正确与否,既影响消费者观看广告的感受,更事关社会风尚和国家尊严。
守护消费安全,监管永不止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在广告市场秩序整治、监管规则完善、严查违法广告等方面持 续发力,以 实实在在的监 管成效守护群众“钱袋子”、守护社会公信力,为放心消费、公平竞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