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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出炉 这些单位新建停车场充电车位不低于20%
来源:成都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772天前 | 13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方便居民充电,《计划》提出,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老旧社区进行集中配建,其他社区可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同时,推动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固定车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并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 等新模式。
近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等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
到2025年,“电动四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电动替代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值得一提的是,从2022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
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老旧社区改造也可配建充电桩
对于电动汽车的普及而言,充换电基础设施尤为关键。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计划》提出搭建城际快速充换电设施网络,推进城区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等具体措施。
例如,在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先提高全省重要经济干线和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充电桩覆盖率。《计划》还提出要加快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从2022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推动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
为方便居民充电,《计划》提出,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对居民有改造意愿且有条件的老旧社区进行集中配建,其他社区可采取片区式、相对集中、就近建设等方式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同时,推动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固定车位按需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和配电变电设施增容空间,并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 等新模式。
此外,《计划》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支持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工程、环卫、港口、矿山等公共领域率先推进换电应用。
城区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
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是《计划》明确提出的目标。
《计划》提出要推进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其中,推动城区公交车电动替代,从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电动替代,从2022年起,除特殊用途车辆和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动中短途客运、物流车辆电动替代,持续推进农村客运 “金通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线路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动自动挡驾考车电动替代,从2022年起,新增和更新自动挡驾考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