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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代会代表金明谈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感受
来源:四川幸福女性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024天前 | 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北京召开。四川代表团掀起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热潮,十多天来,四川代表团通过在家自学、行前学习会集体学习、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学习。她们的学习激情互相感染彼此,整个代表团学习气氛浓郁!
      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深切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殷切希望;总书记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寓意深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妇女运动的新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元代表金明(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元市巾帼创业互助会会长、广元市金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市妇联兼职副主席)代表表示:“习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农村女性创业者,学习后我心潮澎湃,为自己生在这样的国家感到自豪,为自己生在这样的时代感到幸福。这是一盏指引我们农村女性创业的思想明灯,让我们在创业路上更有信心。作为市妇联的一名兼职副主席,更应该严于律己,奋发向上,带领更多的姐妹们自觉自醒,自立自强,创业同行,互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