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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现代化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696天前 | 2640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部署,以发展特色产品、振兴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动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作出新贡献。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实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建设和提升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改善基地生产设施条件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条件,保护特定产地环境,推行绿色化、清洁化、循环化生产模式,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相关加工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三)提升产品特色品质。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监测鉴定,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关联,加强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建立特征品质数据库,选择外观、质构、风味等方面关键指标,构建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开展品质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推动产品特色化。


(四)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结合现代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综合体,加快关键环节标准制修订。加大标准化指导、宣贯和培训,加强标准简明化应用,编制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等标准宣贯材料,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上墙上网。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品牌。加强产品宣传推介,举办和参加地理标志农产品展览展示、文化节庆等活动。依托地标农品中国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公益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打造电商专区、市场专柜,壮大专业经销队伍,创新产销对接模式,促进优质优价。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信用档案,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日志,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动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质量标识和追溯管理,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管和服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或使用智慧生产、营销、监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推动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


三、组织实施


(一)建设条件。一是产品特色突出,文化底蕴深厚,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二是建立按标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管理规范有效,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网格化管理、产品检验检测等监督、指导、服务措施到位,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三是相关主体在产加销环节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示范带动力较强,建立脱贫帮扶机制,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四是项目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相关主体参与积极性高。优先支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参与项目实施。


(二)实施方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护工程,制定本省份重点培育产品目录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支持产品范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资金使用、政策配套、工作考评等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市县遴选确定支持的具体产品、内容、方式和对象。对于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产品,可持续支持。有关省份要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实施单位应按项目要求制定具体产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备案,并同步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保护工程申报书参考模板和备案表见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