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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8天前 | 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质量强市(州)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持续打造“天府名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牌,完善“天府名品”标准体系,现就征集2026年度“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运用

省质量强省办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遴选,形成“天府名品”标准培育名录,指导纳入培育名录的申报单位研制“天府名品”标准。研制发布的标准将作为“天府名品”产品(服务)的认证依据。同时,推荐实施效果好、先进性突出的“天府名品”标准申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

1.经营主体申报。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因质量、消费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天府名品”标准研制能力或意愿,拟通过“品质认证”方式申请“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的经营主体,可申报“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

2.社会团体、技术机构申报。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积极推动“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的社会团体、技术机构,与产品(服务)所属经营主体就标准培育、研制、认证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可申报“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

(二)推荐单位

“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申报。省直有关部门、市(州)质量强市(州)议事协调机构、省级(含)以上社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可向省质量强省办推荐“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天府名品”标准培育承诺书(附件2)等,报送相关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明确推荐意见并反馈申报单位。

3.申报单位向省质量强省办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截止后,省质量强省办组织专家审查遴选形成“天府名品”标准培育名录,在“天府名品”公共信息平台(https://www.scnqi.cn/pages/home/tianfu.html)发布。

三、申报条件

“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主要征集拟开展研制或由现行标准转化的产品(服务)标准。产品(服务)具有四川特色,体现四川制造、农产、服务等先进质量水平,相关技术指标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均可申报“天府名品”标准培育项目。

(一)农产品类

农产品稳定产出年限不低于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销售额或市场占有率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具有比较优势;

2.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之一。

所属经营主体为省级(含)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申报项目优先纳入培育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