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广大消费者:
网络餐饮已成为广大市民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自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在规范经营秩序、排查风险隐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平台审核不严、商家操作不规范、配送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安全用餐、推动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提供者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根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及我市专项整治要求,现就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倡议如下:
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一、落实主体责任,筑牢管理根基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结合广元本地市场特点,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规范引导,明确平台、商家、配送人员各方食品安全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
二、强化入网审核,杜绝违规主体
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对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系统,实时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等资质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到及时更新;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确保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体店一致,坚决杜绝“幽灵外卖”,从源头把好准入关。
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全流程操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平台入网商家开展培训和考核,重点普及《四川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规定;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餐品配送流程,全面推广符合规范的“食安封签”,提升服务素养;定期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抽查监测、实地核查,针对城区及乡镇不同区域特点制定差异化核查标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升处置效率
建立并公开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制度,针对消费者的诉求特点,优化处理流程,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接诉即办、闭环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一、必备合法资质,坚持亮证经营
必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等资质,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确保在平台公示的信息真实可追溯,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宣传,要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规范加工制作,保障餐品质量
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把控原料采购,选择正规食材供应商,不购买使用来源不明、变质食材;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严格遵循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原则,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保持后厨环境整洁。不得委托加工,确保线上销售餐食与实体店质量安全一致。积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开加工环境,接受消费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