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措施,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管,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工艺和技术指标组织生产;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任何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都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
自2025年4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在全国联合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13180件,涉案总金额2331万元,罚没金额9038万元,其中89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对标注“零添加”的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加强肉制品、饮料中食品添加剂监管……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综合治理工作的最新情况。据悉,自2025年4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在全国联合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超范围、超限量(即“两超”)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13180件,涉案总金额2331万元,罚没金额9038万元,其中89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综合整治
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工业发展的产物,具有改善品质、延长保质期、便于加工等作用。合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201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将“两超”使用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行动,一些重点区域、重点品类的“两超”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屡禁不止、反弹回潮的情况。
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今年4月,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据介绍,这次综合治理行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坚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综合整治,从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到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再到严格食品生产环节和餐饮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突出部门、区域协同机制,强化监管联动,加强社会共治。
聚焦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带入风险、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销售管理薄弱环节、食品生产和餐饮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两超”乱象、网络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等4个重点问题,分别制定管理规范,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秉持“非必要不添加”的原则,倡导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能不用则不用、能少用则少用,积极推动食品行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减品种减用量“双减”行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和引导企业,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