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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文字游戏 守护群众钱袋子
来源:《中国品牌》杂志 王晓璐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天前 | 66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已先后发布检验检测、价监竞争、网络交易、产品质量安全等多方面监管成效,一套全领域、全覆盖、全链条的强监管组合拳,持续夯实市场监管根基,全力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 性 用语监管工作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 知》), 明确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彰显从严监管决心,为放心消费、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乱象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规则,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但 是商业营 销宣传中“玩文字 游 戏”的陋习仍 然 存在,部分经营者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在广告中着力突出商品或者服务主要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甚至以明显量身定制的引证信息为依据,进行“萝卜坑式引证”宣传。
 
此类广告乱象加剧市场“内卷式”竞争,人民群众和广大经营主体对此反映强烈。
 
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广告中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重点关注涉及手机、电脑、汽车等技术复杂产品的广告,对于在突出产品技术性能的同时,以难以被消费者清晰识别的文字或者语音表述技术性能得以实现的限制性条件等不利信息,或者对产品性能、功能等进行明显限缩或者进行不符合常理解释的,依法认定广告内容不清楚、不明白;情节严重,可能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性能、功能等关键信息产生误判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广告中宣称的具体性能、功能、规格、成分、用途等与产品、服务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同时又以“小字”标注所宣称内容仅为企业愿景等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高度关注 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广告以 及各类促销广告宣传,对于在广告中以难以被消费者清晰识别的文字或者语音表述对消费者不利的交易条件或者促销优惠前置交易条件的,依法认定广告内容不清楚、不明白;情节严重,可能引起消费者对交易条件等关键信息产生误判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同时,依法查处相关广告中不 标注 或者弱化 标注提示用语的行为。
 
重点关注AI生成式广告,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在广告中利用AI生成并使用他人形象,或者以AI虚构的人物形象为产品、服务进行推荐、证明,却未对AI内容作出提示,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加大对宣称“第一”“首创”“最佳”“领先”等广告用语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