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消费品市场稳步恢复
一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03.4亿元,同比增长5.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693.0亿元,同比增长5.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10.4亿元,增长5.8%。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041.1亿元,同比增长5.1%;商品零售5962.2亿元,增长5.3%。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508.4亿元,增长27.5%。
从热点商品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5.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4.3%,粮油、食品类增长12.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3%,日用品类增长8.2%,化妆品类增长7.8%。
六、税电指数处于景气区间
一季度,全省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为102.2,其中,生产指数为102.1,销售指数为102.5。
总的来看,一季度全省经济实现平稳开局,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省内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企业回升乏力,经济回升基础还需巩固。下一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着力稳外贸扩内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不断巩固和增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按不变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供。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